鲁Q*****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车辆修复费用及贬值损失价格 评估
评估鉴定意见摘要
临国价评字(2019)第****号
委托方:蒙阴县人民法院
评估机构:临沂市国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价格评估项目:
蒙阴县人民法院委托的***物流有限公司与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所涉及的鲁Q*****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因本次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车辆修复费用及贬值损失数额进行价格评估
评估鉴定意见:
临沂市国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按照委托书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鲁Q*****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因本次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车辆修复费用及贬值损失数额进行价格评估。
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查了解到:
1、评估标的车辆该车未修复,左侧滑门及车身受损严重。
2、该车自购置注册日期至事故基准日,共计使用时间为5天,成新率高于95%。
3、车辆即使在设备技术条件较好的4S店修复,也不可能完全恢复事故发生前的性能和技术状况。
4、标的车辆修复后,其市场价值必定会与事故发生前的市场交易价有明显差异,即车辆所有人的财产受到了一定的贬值损失。
经对评估标的情况的分析并结合相关资料,确定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对标的进行价格评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鉴定行为规范》、《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出具委托标的车辆贬值损失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评估报告。
具体评估依据、方法和过程等详见价格评估技术报告。(略)
勘查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