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行为,统一机器设备价 格鉴证评估程序和方法,保护价格鉴证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 法》和中国价格协会《价格鉴证评估执业规范》等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及价格鉴证评估 专业人员执行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业务。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机器设备,是指人类利用机械原理以及其 他科学原理制造的、特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有形资产,包括机器、 仪器、器械、装置、附属的特殊建筑物等。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是价格鉴证评估 机构及其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 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机器设备价格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价格 鉴证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价格鉴定业务出具价格鉴定意见书,价格评估业务出具价格评估 报告。价格鉴定意见书和价格评估报告统称为价格鉴证评估报告。
第二章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程序及操作要求
第五条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基本程序:
1. 取得委托人出具的价格鉴证评估委托书;
2. 明确价格鉴证评估基本事项,签订委托合同;
3. 指派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
4. 确定价格鉴证评估作业方案;
5. 资产核查(实物勘验);
6. 收集与整理价格鉴证评估资料;
7. 市场调查;
8. 选定价格鉴证评估方法;
9. 测算、分析、确定价格鉴证评估结论;
10. 撰写价格鉴证评估报告;
11. 审核价格鉴证评估报告;
12. 提交(送达)价格鉴证评估报告;
13. 价格鉴证评估报告归档。
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及其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鉴证 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及重要性原则,合理确定各基本程序的繁简程 度,但不得随意删减价格鉴证评估基本程序。
第六条资产核查及市场调查操作要求:
1. 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应当了解价格鉴证评估结论 的用途,明确价格鉴证评估目的。
2. 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价格鉴证评估目的 等相关条件,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
3. 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机器设备的预期用途和价 格鉴证评估目的,明确价格鉴证评估假设。包括继续使用或者变现、原地使用或者移地使用、现行用途使用或者改变用途使用。
4. 对需要改变使用地点、按原来的用途继续使用、或者改变 用途继续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价格鉴证评估时,应当考虑机器设备 移位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价格产生的影响。
5. 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价格鉴证评估目的、 价格鉴证评估假设等条件,明确价格鉴证评估范围是否包括设备的 安装、基础、附属设施,是否包括软件、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等无 形资产。对附属于不动产的机器设备,应当划分不动产与机器设备 的价格鉴证评估范围,避免重复或者遗漏。
6. 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应当对机器设备进行现场逐 项调查或者抽样调查,确定机器设备是否存在、明确机器设备存在 状态并关注其权属。如果采用抽样的方法进行现场调查,应当充分 考虑抽样风险。因客观原因等因素限制,无法实施现场调查的,应 当采取措施加以判断,并予以披露。
7. 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价格鉴证评估对象的 具体情况,确定现场调查内容。
8. 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通常可以通过现场观察,利用机器 设备使用单位所提供的技术档案、检测报告、运行记录等历史资料, 利用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对机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做出判断。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机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9. 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关注机器设备的权属,收集相 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对于没有权属证明文件的机器设备应当要求委 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权属做出承诺或者说明,并对相关资 料进行核查验证。
10. 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获得真实、可靠的机器设备的 市场信息。
第三章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方法
第七条确定机器设备价值的价格鉴证评估方法包括市场 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
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价格鉴证评估目的、价 格鉴证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成本法、市场 法和收益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价格鉴证评估方法。
除有专门规定或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外,应选择两种以上评 估方法进行价格鉴证评估。如果只能采用一种方法,须说明理由。
第八条成本法
一、成本法:是通过估算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其在 使用过程中自然磨损、技术进步或外部经济环境导致的各种贬值, 即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估测机器设备价 格的方法。
用公式表示为:
P=RC-Dp-Df-De ......( 1)公式中:
P -价格评估值;
RC-重置成本;
Dp -实体性贬值;
Df -功能性贬值;
De -经济性贬值。
在实践中,经常使用综合成新率对机器设备进行价格鉴证评 估,机器设备成本法评估值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机器设备评估值=重置成本x综合成新率
或 P=RCxp ......(2)
1. 重置成本的估算
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包括购置或购建设备所发生的必要的、 合理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因资金占用所发生的资金成本。
(1) 直接成本:设备本体重置成本、设备运杂费、设备安装费、 设备基础费、其他合理成本。(具体计算见附录2)
(2) 间接成本:管理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保险费。
(3) 资金成本,资金占用费。
2. 实体性贬值的估算
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设备的状态,来判断贬值程度。常 用的确定方法包括观察法、使用年限法和修复费用法。
(1 )观察法
观察法就是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通过现场观察设备的使用 状况、磨损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工作负荷、工作精度等,并向操 作人员询问设备的使用情况、使用精度、故障率,对所获得的有关 设备状况的信息进行分析、归纳、综合,依据经验判断设备的磨损 程度及贬值率。(参考表见附录3)。
(2) 使用年限法
使用年限法是从使用寿命角度来估算贬值,实体性贬值率也可 以用使用寿命消耗量与总使用寿命之比来表示。
(3) 修复费用法
修复费用法是假设设备所发生的实体性损耗是可补偿性的,则 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就应该等于补偿实体性损耗所发生的费用。
3. 功能性贬值的估算
由于无形磨损而引起设备价值的损失称为机器设备的功能性 贬值。设备的功能性贬值主要体现在超额投资成本和超额运营成 本两方面。
(1) 第I种功能性贬值
第I种功能性贬值反映在超额投资成本上,技术进步,新技术、 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出现,使得相同功能的新设备的制造成本比 过去降低,它主要反映为更新重置成本低于复原重置成本。复原 重置成本与更新重置成本之差即为第I种功能性贬值,也称为超额 投资成本。
(2) 第II种功能性贬值
超额运营成本是由于新技术的发展,使得新设备在运营费用 上低于老设备。超额运营成本引起的功能性贬值也就是设备未来 超额运营成本的折现值,称为第II种功能性贬值。
计算超额运营成本引起的功能性贬值的步骤如下:
① 分析比较机器设备的超额运营成本因素;
② 确定被评估设备的尚可使用寿命,计算每年的超额运营成 本;
③ 计算净超额运营成本;
④ 确定折现率,计算超额运营成本引起的功能性贬值。
4.经济性贬值的估算 机器设备的经济性贬值是外部因素引起的贬值。
(1) 使用寿命缩短引起的经济性贬值。
(2) 运营费用增加引起的经济性贬值。
(3) 市场竞争加剧引起的经济性贬值。
二、采用成本法评估机器设备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包括购置或者购建设备所发生 的必要的、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等,确定重置成本的构成 要素;
(2) 明确重置成本可以划分为更新重置成本与复原重置;
(3) 了解机器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以及可能引起机器设备贬值的各种因素,采用科学的方法,估算各 种贬值;
(4) 了解对具有独立运营能力或者独立获利能力的机器设备 组合进行价格鉴证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唯一使用的方法(可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第九条 市场法
一、市场法:是根据目前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 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格。如果参照物与被 评估对象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 对价格的影响作出调整。
1. 使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公开市场、市场有效、评估对象 与市场参照物是相似或可比的等。
2. 市场法的评估步骤
(1 )对价格鉴证评估对象进行勘查,获取其基本资料;
(2) 进行市场调查,选取市场参照物;
(3) 确定适当的比较因素,进行差异调整;
(4) 计算价格鉴证评估值。
3. 市场法的比较因素
比较因素:是指可能影响机器设备市场价格的因素,一般来讲, 设备的比较因素可分为个别因素、交易因素、时间因素、地域因素 等四大类。
(1) 个别因素
在价格鉴证评估实践中,常用于描述机器设备的指标一般包 括:名称、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制造厂家、技术指标、附件、设 备的出厂日期、役龄、安装方式、实体状态。这些指标从不同方面 反映了设备“量”与“质。
( 2)交易因素
设备的交易因素是指交易动机、背景等对价格的影响,不同的 交易动机和交易背景都会对设备的出售价格产生影响。
(3) 时间因素
不同交易时间的市场供求关系、物价水平等都会不同,价格鉴 证评估专业人员选择与鉴证评估基准日最接近的交易案例,并对参 照物的时间影响因素作出调整。
(4) 地域因素
由于不同地区市场供求条件等因素的不同,设备的交易价格也 受到影响,价格鉴证评估参照物应尽可能与价格鉴证评估对象在同 一地区。如价格鉴证评估对象与参照物存在地区差异,则需要作出 调整。
4. 市场法价格鉴证评估的具体方法
运用市场法评估机器设备是通过对市场参照物进行交易价格 调整完成的,常用的调整方法有直接比较法、相似比较法和比率 估价法三种。
(1)直接比较法:是根据与评估对象基本相同的市场参照物, 通过直接比较来确定评估对象价格的评估方法。
公式表示为:
P=P'±A1 ......(3)
式中:
P -价格评估值;
P'-参照物的市场价格;
△i -差异调整。
(2) 相似比较法:是将与评估对象相似的市场参照物作为评估 的基础,通过比较、调整评估对象与市场参照物之间的因素差异确 定评估对象价格的评估方法。
调整比较原则有:
① 尽可能是相同制造商生产的产品;
② 尽可能是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
③ 出厂日期和服役年龄比较接近;
④ 销售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期接近;
⑤ 交易位置接近;
⑥ 安装方式接近;
⑦ 随机附件、备件完备情况接近;
⑧ 实体状态接近;
⑨ 交易背景相似;
⑩ 交易方式一致。
(3) 比率估价法:是在市场上无法找到基本相同或相似的参 照物时,利用从大量市场交易中统计分析的同类型设备使用年限与 售价的关系,确定评估对象价格的评估方法。
二、采用市场法评估机器设备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活跃的市场是采用市场法评估机器设备价格的前提 条件,应当考虑市场是否能够提供足够数量的可比机器设备的交易 数据、以及数据的可靠性;
(2) 明确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具有相似性和可比性是采用市场 法的基础,应当对参照物与评估对象的差异进行调整;
(3) 了解不同交易市场的价格水平可能存在差异,应当根据 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可以作为评估依据的合适的 交易市场,或者对市场差异作出调整;
(4) 明确拆除、运输、安装、调试等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十条 收益法
一、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设备的获利能力,对未来带来的净利 润或净现金流量按一定的折现率折为现值,作为机器设备的评估价 格。
1. 收益法的前提条件
(1) 要能够确定机器设备的获利能力,如净利润或净现金流 量;
(2) 能够确定合理的折现率。
大部分单项机器设备,一般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因此,单项 设备通常不采用收益法评估。对于生产线、成套设备等具有独立获 利能力的机器设备可以使用收益法评估。
2. 收益法的应用
(1)收益法价格评估租赁设备公式。
对于租赁设备,其租金收入就是收益,如果租金收入和资本 化率是不变的,则设备评估值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P—价格评估值;
A一收益年金;
n—收益年限;
r一资本化率。
(2)收益法评估租赁设备步骤
① 要对租赁市场上类似设备的租金水平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市 场参照物设备的租金收入,经过比较调整后确定机器设备的预期收 益,调整的因素一般包括时间、地点、规格和役龄等。
② 根据被评估机器的状况,估计其剩余使用寿命,作为确定收 益年限的依据。
③ 根据类似设备的租金及市场售价确定折现率,并根据被评估 设备的收益年限,运用上述公式计算评估值。
二、采用收益法评估机器设备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收益法一般适用于具有独立获利能力或者获利能力可以量化的机器设备;
(2) 合理确定收益期限、合理量化机器设备的未来收益;
(3) 合理确定折现率。
第四章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披露要求
第十一条 无论单独出具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报告,还是将 机器设备的评估作为价格鉴证评估报告的组成部分,都应当在价格 鉴证评估报告中披露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人能够正确理解价 格鉴证评估结论。
第十二条编制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报告应当反映机器设 备的相关特点:
1. 对机器设备的描述一般包括物理特征、技术特征和经济特 征,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需要描述的内容;
2. 除了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在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报告 中应当对评估对象的概况进行描述;
3. 对机器设备评估程序实施过程的描述,应当反映对设备的 现场及市场调查、评定估算过程;说明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 情况、贬值情况等;
4. 在评估假设中明确机器设备是否改变用途、改变使用地点 等;
5. 机器设备抵(质)押及其他限制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范由中国价格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